這是我男友寫的遊記,我自己的遊記寫了一半就完全沒有再寫下去的動力,所以給大家看看Bem的遊記吧!
人物:
俊仁:原本的米蟲晉升為規劃者(唉,被逼的~),負責踏入巴里島境內的所有大小事務,同時也是本篇遊記的作者。
靜如:俺女友也,「只」負責找旅社、飯店、班機與出入境相關手續等。
行程:
去 —>2006 10/6 AM 9:20華航班機(桃園中正國際機場)
回 —>2006 10/10 PM 8:30 華航班機(桃園中正國際機場)
共計5天4夜,行程集中於巴里島西部與中部

*註一:如果我沒記錯的話,在出發前,週遭人全部都是一致地好評,只有一個,just only one—佳儀,是持反對的(果然,歷史會證明一切的!!),但是我們當時想那個也許是個案吧。


【前言】
「阿仁仔,這10月的黃金周要不要出國阿?」阿如問。
「好阿,隨便找個國家去吧」我隨口一答。
當我們開始有此念頭時,大約還在七月初的時候,那時也沒想太多,想說只有5天而已,隨便找個亞洲國家就行了,又聽大家說巴里島還不錯,所以就非它莫屬啦。
當阿如開始上網找旅行社之後,我們才發現事情大條了—太晚訂啦。原來七月還是算太晚了,害我們原本要跟團的也被迫只能半自助了。後來又想說沒住過傳說中的Villa,但又不想放棄五星級的飯店下,當然是選2飯店+2 Villa的雙方兼顧型。因此,我們就選擇了燦星旅遊網的 5天4夜的機+酒,前2天是飯店是洲際飯店,後2天是旅行社所選的水明漾Villa。(*註一)
當決定好地點後,剩下的就是景點的部份了,在此我想說反正之前已有那麼多前輩(先烈?)都去過了,而且本人是篤信「壓力是成長的最佳助燃劑」,屬於那種不見棺材不掉淚型的(簡單說就是懶),當然是給他拖到最後一禮拜才開始用。因此我一直到出發前那一禮拜才開始「慘烈」地找資料,我把所有PTT上的travel版,自助版,相關文章全部掃完,再參考n人實際旅遊經驗與看完nn人的遊記內容,全部印成文件就準備出發了(買書?那種地方幹麻買!)

註一:這個決定只能用一句話形容,一步錯步步錯。我們錯在 第一:選擇燦星旅遊網,第二: 選擇2天Villa,第三: 選擇巴里島。


【10/6】
我們早在5:40就已經準時在機場報到了,距離我們登機至少還有3個多小時呢,原因是我預留了我要進貴賓室享受的時間啊! 嘿嘿,這都是拜現在信用卡發卡浮濫所致。基本上除了食物很少且不好吃之外,就真的沒有什麼好挑剔的了> < (不過整體的氣氛與環境算不錯)。帶著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,上飛機摟。
「哇~好熱」這是我下飛機對巴里島的第一個印象,感覺很像6,7月的屏東,太陽主宰了所有事物。出機場後馬上就有當地的導遊接機帶我們去「洲際飯店」check in。洲際飯店是島上最有名的五星級飯店之一(全巴里島總共有162家五星級旅館),她不像我們這邊是一棟棟的摩天住宅旅館,反而是像是佔地極廣的私人別墅,房間裡真的是沒有什麼可以挑剔了;寬敞、明亮、潔淨,安靜,光浴室就把淋浴、泡澡、廁所分成3區,陽台外面是草皮與一小小的森林,且當我們還沒進去時空調就已經開啟了,除了「賓至如歸」也沒形容詞了。(註一)
小歇片刻後,當然就往金巴蘭有名的炭烤街吃夕陽配碳烤海鮮啦(夕陽才是主角)。我們是從飯店的私人海灘,沿著海岸直接走過去街上的(約3,4公里吧)。這邊的沙子白皙細膩而厚實,感覺很像是踩在法國麵包上,抬腳輕盈,腳底卻有些許沉甸甸的感覺,感覺真的很舒服。
到了碳烤街胡亂找一家店面坐定後(註二),我們就在那邊享用「不怎麼樣的海鮮」與欣賞「搖搖欲墬」的夕陽(剛好有烏雲阿~~)。不過在這邊坐著吹吹海風,看個視野240度的無際海面,還算蠻值得。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 
火速吃完海鮮後,想說回飯店前買個零食回飯店嗑嗑好了,就問人家「supermarket」怎麼走?(其實我們的意思應該是便利商店, convenience store才對)結果我們就走到了他們的傳統市場裡了> <,看著雜亂無章的一攤攤小販、空氣中浮濫著魚飯的腥臭味、虎視耽耽的當地人,我們像是「誤闖森林的小白兔」一樣落荒而逃。由於我們跑到市場的關係使得回飯店的路又更遠了,加上晚上的海邊真的比較恐怖,呼嘯的浪濤聲與整個漆黑的海面,好像隨時都會有如恐怖電影中的怪物衝出來一樣,兩個人真的是邊走邊罵。
「怎麼這麼遠阿,我腳都快斷了走不動啦」 阿如一直在旁邊吵著叫我拖她回去。
「可以阿,妳看過特洛伊吧,還想要拖嗎? 」
望著無邊的海面,我突然想到我之前的海友們,腦袋中浮現著他們的種種英雄事蹟,真的是五體投地外加欽佩萬分。(註四)
當我們爬回飯店時已經快要九點了,此時剛好泳池畔有live band在表演,慵懶地黏在躺椅上,聽著熟悉且輕鬆的英文歌曲,看看皎潔的月亮(剛好是中秋節),這就是享受阿。(果然阿如馬上就睡著了^ ^)
今天也就到此為止了,晚安。

*註一:巴里島真的很熱,熱到你下輩子都會想直接投胎當愛斯基摩人,而這飯店也是唯一會讓我們覺得會「冷」的地方。

*註二:原本要去有名的Sharkey's 餐廳,但是實在是太貴了,一個人要價500以上,以我們隨便找一家也才只要400多(2人喔)的情形,真的是觀光客的錢最好賺。不過我們挑到最後,阿如評斷的標準竟然是椅子的好壞!
這邊註記一下:翻譯機+計算機真的是自助旅行的必備物品,重要性不亞於護照屬於隨身攜帶型!
*註三:在特洛伊:木馬屠城記裡面,王子-赫克托是被阿基里斯(Brad pitter)用繩子綁腳,且身體朝下以馬車拖回去的。


【10/7】
不知道跟昨天走太遠有沒有關係,當我們有意識時已經快9點了(而且還是導遊打電話的)。我們悠閒且努力地吃完早餐後(早餐多且讚,尤其是現榨的果汁),就準備前往下一個目標—海神廟。
然而,當我們以千辛萬苦的方式到達海神廟後(*註一),卻發現其實海神廟只是海岸邊的一座廟宇,當漲潮時會形成一孤島,反之退潮時又形成半島,風景並非有其過人之處,但是吹吹海風、欣賞浪濤,倒是別有一番感觸。  
當我們逛完海神廟與附近景點晃晃時,又回到Kuta時,時間已經逼近晚上吃飯時間了。於是我們就去預定的餐廳--Bubba Gump Shrimp Co 用餐。此餐廳是吃美式食物,很類似我們的Friday,其餐廳名是參考阿甘電影裡面的人物, Bubba(巴布)and Gump (阿甘),而巴布家族也就是以賣南極蝦(小蝦)維生,所以這邊有名的也就是他的蝦料理(*註二) 。他的蝦料理還真不錯吃,且價錢也還OK(當然是跟台灣比,若是以巴里島物價的話,那就算貴到哭爸了)。
飽餐一頓後,我們想說時間還早,就順便去有名的「洋人街」看看。還未到目的地時,天空突然下起了滂薄大雨。雨真的超超超級大的,大概有像貢丸那麼大吧(我一點都不誇張喔!)。而此時的我們正躲在一家starbucks裡面,其外表跟高級飯店沒什麼兩樣,而且價位也是! 我記得沒錯的話,一杯咖啡要價110台幣左右。不過我覺得這真是全巴里島最高級的地方,完全沒有蒼蠅與蚊子一隻也沒有(且連人也沒有><,因為實在是太貴了),我們就坐在柔軟的沙發上,「喝咖啡,聊是非」,倒也蠻愜意的。
雨下一小時多就停了,不過整個城市也積水了,有些地方甚至達到15公分左右,真難想像其他更偏僻的地方是怎樣的環境。因時間還早,我們又跑去當地有名的百貨公司—Discovery shopping mall買阿如肖想很久的lulu SPA 去角質霜,結果此超商早就倒了,難怪怎麼找都找不到。閒晃一下就回家啦(*註三),晚安。

【註一】:真的只能用千辛萬苦來形容。因kuta那邊有旅行社提供免費的區間車可以坐(shutter bus),因此當初我們打算利用此一服務。但我們卻看錯集合地點了,我看成是當地的shutter bus搭乘處。因此當我們以「小跑步」方式趕到當地shutter bus集合處後,因時間緊迫,我們又坐計程車臨時返回旅行社之shutter bus集合地。當趕到後,卻發現等無人(事後才知道那要事先預約的,因為集合地點並非上面所寫的地點)之窘境,最後只好坐計程車去了。而計程車司機也很神奇,當初是想說他等我們那麼久了,看在他老實的份上就上車了,結果上車後發現他的英語能力超弱,弱到阿如說頭髮,他會誤以為是 so far,shopping 說成shipping,更不用說是一般的英文交談了。而且更弱的是他根本不知道路怎麼走,還須要問路人(PS:海神廟是當地很有名的景點,相當於台灣的中正紀念堂),O~ My God!

【註二】:這次的用餐讓我發現其實自助時最痛苦的除了住與行之外,就是食了!我們若是想要按圖索驥般吃到大家所推薦的「招牌菜」的話,必須要先通過好幾道試驗。
第一:要勤做功課,每個人介紹的餐廳都不一樣,而且大都是毀譽參半的,真的讓人難以抉擇。
第二:要先找得到餐廳位址,由於大家的遊記一般都是寫中文的,所以事前一定要記得抄「當地」的店名與地址(Key point!!!)。另外,巴里島這邊的地址編排真的很奇怪,號碼都跳來跳去的,我突然覺得這邊的郵差智商起碼超過180。而且更重要的是,店家外面大多沒有地址牌子!
第三記得要抄「當地」菜名,不然就會跟我們一樣,抱著翻譯機與手忙腳亂的中翻英,然後在勉強指英文給服務生看,然後就看他的造化了。(我想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shrimp 這個單字了,菜單上滿滿的shrimp, shrimp, shrimp,小蝦)。

【註三】:我發現這邊的電器比台灣的還貴,台灣果然是電子產品的天堂。


【10/8】
我們已有漸漸體認到也許飯店是全巴里島最佳的景點了,因此當然要好好利用飯店的所有設施,所以我們今天七點就起床去游泳了。果然,碩大的游泳池裡一個人也沒有。安靜的早晨、和煦的陽光、暖暖的池水,這才叫度假阿。(*註一) 
游完後,再回去房間洗個澡就準備享用早餐了。我們用餐時因當時人數太多了,所以我們就升級到另一間靠海的餐廳,YA。有專人服恃,有海景可看,且剛游完泳後,全身唱快且飢餓,當然是給它狼吞虎嚥一般,我們一直吃到快吐了且景色也看膩了才依依不捨地離開。回去再給它補個眠以後就準備換飯店啦。
果然如約定時間,導遊來載我們去水明漾Villa了,不過因為check in時間還沒到,所以導遊就順便帶我們到頗為有名的「咖啡工廠」(我想鬼才相信是因為沒辦法check in,而且我覺得有名也是商人炒做出來的),結果阿如在那邊被迫買了2包咖啡才離開。
「唉~~~~~~」這是我們倆到Villa的同一感覺,因為跟飯店真的有很大的落差,那大概是從地球到火星的距離。稍作休息後(其實只是不想留在旅館裡面),我們就前往水明漾沙灘了。走在熾熱的馬路上,我們就有一個感想,放著台灣涼爽的秋天不過,卻跑來這邊是為了什麼。好不容易走到沙灘了,結果也是「唉~~」。黑色的沙灘,骯髒的環境,大致晃晃後,我們就回旅館準備做「lulu SPA」了(導遊推薦的,果然是敵之言不可信阿)。
Lulu SPA其實就是去角質的SPA,聽說會讓人的皮膚變比較細膩。沒錯!男生做那個有啥用!所以我現在也是很後悔。過程就是他先幫你按摩再拿一堆有的沒的(去角質霜、牛奶.還有一些我無法辨識的液體.等等),在你身上搓阿磨阿,然後再洗澡就結束了(這部份當然是自己來!不然ㄟ ),反正整個過程不堪回想就對了。
在經過蹂躪過後果然特別餓,我們就去網友推薦的一家餐廳。結果因為店家換位置與我們堅持的關係(不敢吃沒看過的),所以我們大概又走了1小時左右吧 (快變成健行之旅了)。燈光美氣氛佳,是這家餐廳的優點,但是食物-烤海鮮拼盤因為本人不愛這邊蝦醬的味道而覺得普通,可能個人口味不合吧。總之,就是一句話,白走了。吃完後,再走去磕一支麥當勞的巧克力冰淇淋,才稍微止住了我的抱怨聲。此時,已是晚上10點半摟,再搭計程車回家啦,晚安。

【註一】:在白天時,飯店的任一角落,只要有涼椅的地方,一定都是躺滿著西方面孔的外國人,而且一定是比基尼or 單一泳褲 (而且不管是身材火辣或是不堪入目的都敢穿)。老外最喜歡拿個書本就這樣在烈陽下曬著,而這樣也就是他們的一天了。後來我發現這種旅遊方式也不賴。


【10/9】
今天一大早就起床了,在草草用完Villa提供的早餐後(因為我們只想早點離開這旅館),我們便向烏布出發了。由於烏布非常遠,因此我們今天是包一整天的計程車當作交通工具,這邊包一天車才1000台幣左右,其實非常划算。
不免俗的,司機往往都會載我們到不知名的地點、商店問我們要不要進去看看,當然我也秉持著「奧客」精神,一一說No。直到其中一不知名的藝術館,我才答應司機在這裡停留一會。這一間非常乾淨的藝術館,裡面有許多描繪當地人宗教信仰的藝術作品(包括油畫,雕塑品等,至於裡面畫什麼我不是看不懂就是忘了),更重要的事,這館內一個人都沒有~從我們進來到離開這時段,約有1小時多吧,整棟建築物是淨空的! 對了,它還有一個小草皮,我們恣意的照相後,才再往下一個目的地出發。
烏布是他們中部一大城市,也是各種東西的集散地,簡單說購物天堂啦。不過我們到目的地後,卻是直接找尋傳說中的「美味烤豬飯」。不知道是週遭環境太髒還是不習慣當地的食物,我怎麼覺得要吃眼前這盤食物很像是參加「誰敢來挑戰」一樣,我們兩個吞到剩約5,6口後,就丟下逃跑了。接下來,我們就在烈陽下,像死屍般走路前往下一個景點—聖猴公園。這公園的特色是猴子非常非常多且不怕生,所以基本上他們就像流浪狗一樣在公園內走來走去。(*註一) 所以不管你要餵他,照相都相當容易。
接著我們就上車前往「德哥拉朗」,「巴杜火山」,「聖泉廟」。德哥拉朗著名的是他的梯田,不過我對於他們強收停車費的記憶更深刻--我們只下車5分鐘吧,而且也只是停路邊,竟然也要!。巴杜火山其實View不錯,我們是在很遠的火山邊拍照,這是我唯一再巴里島後悔應該多花點時間停留久一點的,最好是排個半天來爬更讚,不過這邊也是要收「過路費」,而且都是很不像警察的不明人士,這也是讓我相當憤憤不平,感覺我們兩個好像是肥羊一般。聖泉廟,是當地的宗教廟宇(整個印尼只有巴里島這邊是印度教),我們到時他們正在舉行宗教儀式,不過阿如對於這個宗教活動還蠻有興趣的,我倒是覺得soso,我只對等一下可以殺價有興趣(購物?這倒是還好)。




依據前輩們所述,全巴里島最有名的殺價天堂就是這裡了。剛剛才被當地警察刮了一頓,當然要好好報復一下。因此我就跟阿如說好,妳要買的東西跟我說就好了,價錢我來負責就可以,於是我們就帶著「銀彈」進入「戰場」啦。
PS: 因以下充滿人心險惡、爾虞我詐之內容,請未滿十八歲者勿與觀看。
這是一條商店攤販街,兩側都有滿滿的商家,賣的東西都是大同小異—木雕品與當地的蠟染物等,全部加起來我估計約有50家店左右吧,我們的目標只有一個—釣魚貓的木製品。我一開始是隨意的亂逛,後來當我看到一隻還不錯的木雕貓,我就直接進去找,但我沒有馬上問老闆這隻多少錢,反而是到處隨便亂指「this one, how much?」,怎麼可以直接告訴敵人我最在意的東西呢? 到最後,我才點到我想要的。 當然老闆都報個天價,一隻台幣約300~400百左右吧,我就一直搖頭說「too expensive, cheaper?」,老闆一直叫我說個底價,我才沒那麼笨,怎麼可以現出自己的底牌,這樣豈不是沒有談判的空間了。於是價錢就一直降,一直降到120以後,雙方就僵持住了。老闆此時有點不耐煩了,於是我就慢條斯理地在計算機上按了40塊。老闆看這數字馬上驚呼一聲,一直解釋說這是旁邊那一隻醜的跟鬼一樣的價錢,我當然不為所動,而且說了聲「Thanks」後轉頭就走,結果老闆就把我拉住,叫我稍微調高一點價錢,這價錢真的太低了,我毫不猶豫的說「I have gave the price and only this price!」,「70怎樣?」「不然65好了,不能再低了」「50真的是極限了!!」就這樣,我們就在店裡演起十八相送一樣,寸步難行。最後當我走到10公尺以外的地方時,我終於聽到我想要的答案。「好啦,那就40吧」嘿嘿,此時若是喜孜孜走回去,就代表你還有人性。我記得我當時只冷冷地說了一句話,「我已經給你過機會了,沒把握就沒了」。哈~當然是找下一家,直接開更低阿。
於是我又找了一家比較靠近末端出口的(當然是越後面的越好殺阿),接著又開始一番殺價戰爭,最後在我走後老闆罵我神經病,我才「安心地」的以30塊一隻買下來。(其實老板是以3隻100做收的,只是我貼心的幫老闆「解讀」是那就是一隻30的意思,怎麼可以讓老闆賺那零頭!) 念在我們已經浪費20mn在同一家店上,我才放棄繼續以買兩隻就50的基本技倆繼續奮戰。不過老闆還想在匯率上給我動手腳,我當然是適時制止他這舉動,以公定匯率來計算啦。於是,我們就帶著滿滿的戰利品,開心回kuta了(*註二)。
由於我們已經對於印尼菜絕望了(至少我啦,我不喜歡蝦醬的味道),因此我們決定吃回我們都熟悉的食物—麥當勞。啃完並晃晃當地的pub後(當然是在外面啦,不敢進去),就回旅館了,晚安。

*註一:阿如覺得這是這幾天景點,她給最高評價的。各位就知道我們這趟有多慘了。阿如在我去上廁所這時間,一時大意將我的背包任意放在地上,還差點發生被猴子搶劫的窘事,不過還好是我的背包實在太重了,牠怎麼拉也動不了,好險!

*註二:其實我買那個只是同事託我買的,我完全不想要那種東西,所以心理上就已抱著沒有就算了的絕對優勢。阿如那天也有買2個木偶,不過在我還沒跟老闆talk, talk之前(阿如自己殺),阿如就出底價了,結果是以80塊台幣作收。唉~後來竟然跟百貨公司價錢一樣! 更唉~~的事,當以一個80敲定時,阿如又馬上追加了一個,我想說這正是個殺價好機會!結果阿如馬上說,那就160對不對?恨阿~~也許有人說,為了這些我們根本不在意的幾塊錢,在那邊浪費唇舌與時間,實在是很蠢的事。但我的看法是,之前人家是怎麼對待我的,當然要「平等地」對待回去。因此我認定這個島上全部都是敵人,可能連阿如也都是,既然是敵人,能讓敵人多痛一點、多受傷一點,就沒有啥好手軟的!


【10/10】
最後一天的早上,我們完全沒有排任何行程。結果我們在Villa早餐上遇到了「同病相憐」的一對苦主,同是燦星旅遊的受害者,不過他們至少覺得 SPA是不錯的。
「我們也是ㄟ,燦星真是爛ㄚ」
「哈~你真得是殺的有點沒道德」
「我也有買咖啡,沒辦法不好意思嘛」
「我也覺得Villa沒什麼」
哈哈~~真的是開心阿,難怪古人說他鄉遇故知是一樂也,尤其是有共同的敵人— 燦星,大家更是心有戚戚焉。聊完收完東西,就準備回機場了。
我們到機場後,已經快到中午了,當然是趁還不用吃機上那噁心食物前,先飽餐一頓,吃啥我已經忘了,但是有一個我絕對不會忘我喝了2杯酪梨汁(一杯才25左右,且是因為我已喝不下第3杯才作罷),超讚阿!! 難得在我離開前,還對這國家存有一絲絲的好印象!!最後我們在機場的銀飾店與商店,以暴發戶的態度,只問價錢不問品質(是太低不買喔),花光所有錢幣後(只剩下約4塊台幣),才「迫不及待」的搭上班機。在飛機上,我們兩個各自瘋狂的看著電影,不知不覺中也到台灣了。YA~~ 巴里島之旅畫下句點,噩夢也終於結束了。


【後記】
事後很多人問我到底巴里島好不好玩,我的回答都一樣「不知道ㄟ,我覺得soso 而已。可能是我不適合那地方吧,但如果只待在旅館,應該還算不錯吧,!」
所以我這次除了照片與遊記之外,沒有帶回任何一絲巴里島的東西。
原本這篇遊記我也是不打算寫的,因為寫一次遊記等於就是又再玩了一次,你想會有人想把痛苦的記憶再re-flash一次嗎? 但有次聽從同事建議是說:「你現在不寫,以後一定會後悔」 未來我是不知道,但我確定的是我在寫的時候,真的很後悔,我常常在想一個詞--「自虐」。所以我花了快一個月後才全部打完,唉~果然很多細節都忘記了(這樣也好^^ ),不過這也是因為我自己對於此篇也是 具有很大的排斥感吧。所以這一篇的品質真的是只能用「朽文不可看也」、「慘不忍睹」形容。不過,這次旅行還是給我很多啟發。
第一:我以後應該不再去比我們還落後的國家了,單純個人不適合。
第二:英文真是他媽的重要,重要性遠大於我之前所讀過任何書的總和。
第三:台灣英文算是不錯的了,又沒有口音。這世界上這麼多英文爛的地區都敢說了,我們有什麼好怕的。
第四:以後出國玩,能自助盡量自助。
第五:美西,我來了!!!


The En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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